为了广大乘客的利益,本公司严格按照制定“八不做、八承诺”服务标准向社会承诺。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八不准、八承诺”
一、不宰客骗客 一、挂牌上岗
二、不故意绕行 二、服饰整洁
三、不漫天要价 三、礼貌待客
四、不乱停乱放 四、服务热情
五、不恶语伤人 五、计价收费
六、不因私误时 六、诚实守信
七、不无故拒载 七、标志齐全
八、不中途甩客 八、用语规范
(二)处理办法
1、凡违反上述“八不准”第一条的即宰客骗客的,实行退一罚十没收车辆和抵押金(即退回多收的钱,另外再罚十倍多收的钱,没收承包车辆和抵押金)。
2、凡违反上述其它条款之一者给予罚款200元,停车三天整顿学习。
公司出租车监督电话:0516—8565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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