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公交委〔2020〕14号
关于加强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层层夯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整治“四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按照交控集团党委要求,结合集团党委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集团党委研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指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组 长:杜红军
成 员:冯陆陆、蒋成彪、丁玉华、李修超、王远庆、祖伯鸿、袁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宗继龙。
二、廉政责任范围
按照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分工的原则,对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分解。
党委书记、董事长杜红军同志负责公司的党风廉政全面工作,对党委成员、高层领导、党群部门、基层支部(总支)、党员干部廉政负责。
总经理冯陆陆同志对公司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及各基层营运公司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常务副总经理蒋成彪同志对公交出租公司、市出租公司的廉政工作负责。
三、廉政责任要求
1、集团党委领导班子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内集中统一和令行禁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对所属责任范围的单位和干部加强廉洁自律的教育和指导。坚决反对本位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积极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四必谈”制度,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集团纪委要做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监督工作。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主业主责,在交控集团纪委的指导下,扎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强化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现,真正做到挺纪在前;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四风”和腐败问题严肃问责,并结合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各支部(总支)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 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委、党支部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汇报个人及分管责任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集团党委将与各部室、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书,并每半年要对基层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
4、基层党政领导同为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要心底无私,对违规干预、捞取好处等行为坚决抵制;要特别重视对资金收支使用、管理干部选拔与岗位调配等重点的管理与监督,保证企业的利益、员工利益不受损害;要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让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
5、加强基层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管理监督工作。财务部门要做好财务工作的日常管理、审计以及干部离职审计等工作,严把各种物资采购、入库、报帐审批制度,继续推行各类公开招标制度,不断探索和完善财务招标制度及管理办法,降低各类采购成本,预防违规行为,确保所采购的物资质优、价廉、安全可靠。集团纪委要监督财务部门做好各类财务审计工作。
6、各基层单位要正确对待职工来信,对于反映党员、管理人员的有关经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要认真了解、核实,对确有违纪、违规和违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问题的党员和管理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推动责任落实到底到边,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要强化工作部署,组织召开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内部政治体检、作风建设、财务管理等重要工作及时安排调度。
2020年3月18日
抄送:市交控集团党委,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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