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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公交委〔2020〕13号徐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两级机关作风建设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11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徐公交委〔2020〕13号

徐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两级机关作风建设规定

各支部(总支):

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服务意识,打造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工作作风规定

公司两级机关和全体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真诚服务职工、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意识。办事流程和标准要公开、透明,让职工和群众办事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遇事不推诿、不回避,尽职尽责服务好职工和群众百姓。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有反馈、见成效。

窗口单位,如:服务督导违规卡处理、驾校报名服务、结算中心充值服务等是公交两级机关窗口中的窗口,必须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加强职工教育,夯实基础管理,着力提升规范服务水平,以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二、工作制度规定

(一)考勤管理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能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严格落实工作期间公务外出报备和登记制度。

2、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凡因事因病不能按时签到的,须提前办理请假或报备手续。

(二)工作纪律

1、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工作质量。全体管理人员要在思想和行动上与集团公司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认真履职,各司其职,确保本单位、本岗位的工作按时有序、保质保量完成。

2、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脱岗,不得在办公室利用电脑、手机玩游戏、看视频、网购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保持良好仪容仪表,着装规范、言行文明。

3、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在接待来访、接听来电时,做到待人热情、文明礼貌。落实首问负责制,杜绝推诿扯皮。

4、严格会风会纪,倡导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严格会议纪律,参会人员要准时到会,不得无故请假。

5、工作日中午、值班严禁饮酒。

(三)环境卫生

1、保持工作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做到地面、桌面、窗台等部位洁净,物品摆放整齐。不得摆放和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2、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3、办公场所禁止吸烟。

三、值班制度规定

1、实行班子成员带班制度。重大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擅离,杜绝缺岗。因个人特殊情况须调班的,提前向办公室报备。

3、值班期间,要做好上呈下达、内外联系和接待来电、来访等各项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职,做好值班记录。夜间值班要加强巡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工作。

5、交接班时,值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说明本班情况,各项工作的进展以及需要办理的事项,因交代不清、影响工作的追究交班人员责任。

四、公务车管理规定

1、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调度使用、维修保养等,均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并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加油、维修等台账记录。

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公油私加。不得将公务车用于上下班、婚丧嫁娶、旅游休闲、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上下学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禁止将公务车借给私人使用。

3、实行公务车下班入场制度。出车完成和下班后,车辆须及时送回单位并在规定场地按序停放。夜间不得在外停放,如公务出差,须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可控的场所,做好安全防范。

4、执行公务车封存制度。重大节假日期间,除值班、执行公务外,其他公务车一律统一封存。如遇紧急出车任务,由当日带班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五、廉洁自律规定

公司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增强思想自觉,真正把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到严禁公款送礼;严禁公款吃喝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各种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名贵特产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使用公务车辆;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严禁搞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等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六、检查监督规定

公司纪委和经理办公室将定期对两级机关作风建设开展检查和督查,对存在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基层纪检和办公室人员要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检查和整改,深入排查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纠正,对一些群众职工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快办理进度,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及时回应职工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

同时,公司党委将定期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与时俱进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全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此规定不符的以此规定为准。

2020年3月11日

抄送: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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